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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04-28 10:3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按照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安排部署,对“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内容
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送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将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饭店、高档餐饮场所、各机关单位食堂、郊区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查阅礼品、水果、粽子等节礼销售量大的商场、超市、经销部的销售票据及京东网、当当网等电子商务后台系统数据有无公款消费情况;检查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餐饮娱乐场所及校内食堂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过节期间人员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全体人员做好廉政提醒告知,督促大家遵规守纪。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手机“一键拍”、微信等新媒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信访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9534611举报邮箱:jjs@bwu.edu.cn。
(三)各单位节后要针对通知内容进行自查,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